当前位置:

偷盗同村人仓库中电缆线 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

来源:红网 作者:刘静 编辑:王娉娉 2015-04-11 15:37:22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株洲4月11日讯(通讯员 刘静)4月10日,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被告人袁某盗窃罪一案,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经审查,袁某在得知同村村民邓某仓库中放有电线、铜线后起贪念,2014年12月8日上午,他趁邓某不在家之际,采取套锁开门的方式盗走仓库内的红色、蓝色电线各65米、电铜线92米,并将盗窃来的物品拖进离仓库不远的一间灶房内将电缆线剥皮,尔后,将电线和剥了皮的电缆铜线藏匿在附近的围墙下。

  当日下午,袁某又再次窜至该围墙下,意图将被盗物品取走时,被邓某及群众抓获,并当场缴获被盗物品。

来源:红网

作者:刘静

编辑:王娉娉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5/04/11/4057095.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