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株洲攸县老板陈哲(化名)在市里开了一家宾馆。因宾馆消防设施不达标,消防合格证一直未办下来,不能开业。心急如焚的陈哲想到花钱托关系买证。通过亲戚牵线,陈哲认识了老乡王秋,王秋自称在市消防支队有“熟人”,可以帮他“了难”,但需要“活动经费”。
求证心切的陈哲当即按王秋的要求支付了4万余元“活动经费”。不久,王秋又以办理消防证需要缴纳8万元押金为由,分4次向陈哲索要了8万元,每次都出具了盖有“株洲市消防支队”公章的收据。2011年7月,王秋将一张所谓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交给了陈哲,陈哲对其感激万分。
2013年11月,公安部门在对陈哲的宾馆进行例行检查时,指出其所持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是假证,陈哲又惊又怒,立即打电话给王秋,王秋坚决否认。之后,陈哲将证件拿到市消防支队进行检验,被告知确实是假证。陈哲再次联系王秋时,王秋已逃往外地。
然而,法网恢恢,时隔一年,躲藏在广州的王秋终于被抓获归案。经查,王秋骗来的12万余元赃款已被其挥霍一空。
来源:红网
作者:邹怡敏 王牧野 刘思思
编辑:杨洁 实习生 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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