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光灯刺眼埋下交通安全隐患
“根本看不见前面的路,只能凭直觉下意识地往路边靠,尤其是在个别没有路灯的道路上行驶,情况更为严重。”刘先生气愤地说道,他经常晚上8点多才下班,前段时间回冷水铺经过通海北路时,迎面而来的出租车开的远光灯将他弄得无法适应,自己频繁闪灯提醒也无济于事,加上那条路没路灯及路况不好,他差点就与旁边骑摩托车的人发生了刮蹭。
为了证实刘先生的投诉是否属实,13日晚上,记者一行驱车在市区内多条路段行驶(包括刘先生反映的路段),体验了滥用远光灯对其他驾驶人造成的危害与影响。当遇到后方车辆使用远光灯时,刺眼的强光通过后视镜照射到眼睛,记者立刻感到眼睛不适,但在视觉上尚能观察清楚前方路况;当遇到对向车辆使用远光灯时,刺眼的强光直接照射眼睛,导致瞬间“眼盲”。
记者随后对市区10位车主进行调查采访,发现所有接受采访的车主均遇到过滥用远光灯的车辆,他们都认为滥用远光灯会对交通出行造成安全隐患。然而,就在分车主都明白滥用远光灯带来的危害时,却还有不少车主明知故犯,有驾驶员称,很多司机只管自己的车灯照的远,看得清就行。
违规可罚款但取证有难度
花板桥中队一名交警告诉记者,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如果违反规定将被处罚。但实际操作中往往会遇到取证难的问题。比如交警在执勤时发现有打远光灯行为,将司机拦停,司机马上就转换过来了。该交警表示,现在只能更多地从宣传教育的角度去加强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让驾驶人自觉遵守规定,安全使用远光灯。
来源:红网
作者:冯刚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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