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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为传宗接代 拐骗儿子抚养

来源:红网 作者:赵欢 汪璇 汪二贵 编辑:刘飞越 实习生 熊璨 2015-04-23 1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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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湘西站4月23日讯(团结报 赵欢 汪璇 汪二贵)4月15日,永顺县检察院收到了关于被告人王某、付某涉嫌拐骗儿童一案的刑事判决书,二人均获刑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身在广东打工的付某年过四旬,膝下只有一女,心里一直寻思着在外面抱养个儿子。后来,他给在永顺县生活的母亲王某打电话,让其帮忙找一个孕妇,并骗母亲说是帮没有孩子的朋友找的。
  
  2013年10月,王某在县城湘潭休闲广场遇见精神发育迟缓、怀有身孕的小林(化名),便将其哄骗到出租屋中,并通知儿子付某回来将小林带至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2014年3月,小林在广州市南沙县某医院以付某妻子涂某之名产下一男婴。付某遂将该男婴从其姓取名,并以自己儿子的名义抚养。2014年4月,付某将小林送回永顺县城。
  
  小林回到永顺后被其丈夫看见带回家中,家里人才知道其失踪这几个月是被人拐带了。因其离家时已怀孕四个月,如今肚子没了,孩子也没看见,一家人连忙去派出所报了案。由于小林无法正确清晰的描述事情经过,案子一时陷入了困局。
  
  2014年6月26日,小林夫妇在县城湘潭休闲广场辨认出王某后报警,见母亲王某被抓获,付某不得不托人把男婴送回永顺县城中派出所,后经法医鉴定,该男婴正是小林夫妇丢失的孩子。2014年8月6日,付某在广东省湛江被抓获归案。
  
  永顺县法院审理认为,付某因旧思想束缚,认为没有儿子就无人传宗接代,拐骗了别人的孩子当做自己儿子抚养,虽然主观上并没有想要残害儿童,但这种极端损人利己的行为却给孩子的父母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也影响了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必须给予应得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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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欢 汪璇 汪二贵

编辑:刘飞越 实习生 熊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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