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晚上,林小姐和朋友来到泰山路旁一个夜宵店内吃夜宵,随后,他们十来人前往珠江路上一个KTV唱歌,这其中就包括夜宵店老板及他的三名朋友。
一帮人在KTV内唱到凌晨5点左右,小林突然发现自己放在朋友提包内的钱包不见了,钱包内还有数千元钱。一番寻找无果后,林小姐的一名朋友提议采取AA制的方式,在场的每人拿出300元,一方面是付KTV的包厢费,另一方面也给林小姐挽回点损失。
在场的人都表示同意,其中一个人拿出600元钱交给林小姐。可是,林小姐看到钱后,一下子显得激动起来,说“是你拿了我的钱”。
原来,这个小伙子拿出的6张百元大钞中,有两张上面有字迹,其中一张上写着林小姐的小名,另一张上写着名字的拼音简写和一句话。“这句话是我几年前谈恋爱时写的,我觉得有纪念意义就一直存在包里了。”林小姐说,除了这两张钞票外,她放在包里的钱还有10多张上有她喜欢的号码。
在铁证面前,这名小伙子这才承认是他拿了林小姐的钱。随后,该男子被带往天元公安分局嵩山路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民警审讯,男子交代自己名叫李某某,今年20岁,案发当日凌晨3点多,他在KTV内唱歌时在点歌机附近的沙发上看到了一个黑色女士手包,于是走到手包附近将手包拉链拉开,趁人不注意将钱包拿走。
来源:红网
作者:刘琼 田虹
编辑:杨洁 实习生 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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