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10点左右,嘉禾大队民警巡逻至岳临高速433公里处时,发现前方有一大捆竹子在移动,民警变换灯光查看后,才发现是一辆悬挂绿色农用车牌照的老旧车辆正在高速上行驶,该拖拉机因满载竹子严重超长、超高,并且车尾部无反光标识,民警迅速通过喊话将其引导至流峰收费站进行检查。
经民警检查,该车属于变型拖拉机,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70公里,如果该车继续在高速公路行驶,速度无法达到要求,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其行为的严重危险性,对驾驶人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并责令驾驶人现场进行整改。
拖拉机驾驶人陈某称,竹子是打算运到永州去的,因为高速公路比乡道要好走些,而且可以节省很多路程,所以才上了高速,现在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今后一定吸取教训。
民警提醒,根据《道交法》第67条规定,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希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法律,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要铤而走险。
来源:红网
作者:李静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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