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阳工商所调查后了解到,黄女士的儿子喜欢玩游戏,在五一时瞒着家人,偷偷用压岁钱去手机店买了手机,因为现在的手机卡销售实行实名制,便拿了妈妈的身份证去购买的手机卡,一共消费400元。五一时正好店家生意好,请了个临时工帮忙,在店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手机和卡卖给了小孩。黄女士认为未成年人缺少辨别能力,应在家长的陪护下进行购物,店家的行为太不负责任,店家认为销售过程符合规定,也提供了身份证,以为是家人同意的,是自愿购买,况且手机已使用过一段时间,影响二次销售,双方僵持不下。经过工商所的调解,双方协商一致,由店家支付手机所欠费用,注销手机卡,并向黄女士赔礼道歉。
来源:红网
作者:姚艳阳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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