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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系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株洲首例

来源:红网 作者:刘平 邓画文 刘怡 周子熙 编辑:王娉娉 实习生 张桂琪 2015-05-14 09: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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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株洲5月14日讯(长株潭报记者 刘平 通讯员 邓画文 刘怡 周子熙)5月13日,茶陵县房产局上诉谭某某行政不作为及行政赔偿一案在株洲中院公开开庭,茶陵县房产局主管法规的副局长出庭应诉,经过开庭审理以及对赔偿部分的调解,双方已经达成和解意向。
  
  来自茶陵县房产局主管法规的副局长作为上诉人出现在了法庭参加应诉,谭某某成为被上诉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介绍,这是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于5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该院审理的首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案件,庭审取得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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