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刘某来到株洲县渌口镇一商行谎称是阳光宾馆老板要购买啤酒、香烟等货物并要店主易某送货,刘某带易某拿着2条软芙蓉王、2条硬芙蓉王烟来到阳光宾馆,将4条烟寄放在宾馆前台后,又带着易某到新汽车站一民宅前,刘某称未带钥匙离开,返回宾馆前台将4条烟拿走。
4月2日,刘某窜至株洲市石峰区建设北路一超市谎称要买牛奶、食盐等商品,以送货为名把老板周某带到一小巷,又借口拿钥匙走开,趁机返回超市,对看店的周某婆婆说周某要其回来拿烟,骗走各类香烟60余条,以6000元卖给株洲市七一路一礼品回收店。
经查,2015年1-4月刘某以同样手段在株洲市芦淞区、荷塘区、石峰区、株洲县渌口镇诈骗香烟20余起,涉案价值4万余元。
来源:红网
作者:桂俊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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