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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棍一张嘴骗了41万 株洲一男子涉嫌诈骗被批捕

来源:红网 作者:陈文雅 林智彪 编辑:王津 2015-05-15 10:2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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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株洲5月15日讯(通讯员 陈文雅 林智彪)没有高超的骗人伎俩,巧言善辩蒙骗了不少人。2015年5月14日,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人民检察院对最近受理的一起特殊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彭某予以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彭某,男,高中文化,无正当职业和合法经济来源,家庭生活拮据。自2007年以来,彭某因赌博输光家产后,便以自己搞工程需要投资资金、帮人介绍工作、卖房等理由骗取被害人段某、段某某、凌某、凌某某、贺某等人共计人民币50余万元,诈骗所得人民币均已挥霍。经过认真审查,办案检察官对其中41万元犯罪数额予以认定。
  
  骗术一:狐假虎威,介绍工作收取“活动费”
  
  2010年1月30日,犯罪嫌疑人彭某在茶陵县城关镇屯下打牌时得知被害人凌某的儿子没有工作,便向凌某谎称自己跟县领导认识,可以帮凌某的儿子解决工作问题,但是需要“活动费”。彭某以此先后从凌某处诈骗现金4万元。
  
  2011年3月25日,犯罪嫌疑人彭某听说被害人贺某的女儿没有工作,便谎称自己认识县领导,可以想办法帮贺某的女儿解决工作问题,但是需要“活动费”,彭某以此从贺某骗取现金2万元。
  
  2011年11月的时候,犯罪嫌疑人彭某得知凌某的弟弟凌某某没有工作,便向被害人凌某某谎称自己认识县领导,能帮凌某某解决工作问题,但是需要“活动费”。彭某以此从凌某某处骗取现金4万元。到2012年5月,凌某某见彭某一直没有帮自己解决工作,便要彭某退款,彭某担心凌某某向凌某告发自己,遂退款3万元给凌某某。
  
  2012年8月24日,犯罪嫌疑人彭某听说刘某的侄女段某某没有工作,便谎称自己认识县领导,手上有一个政府带编制工作名额,但是需要“活动费”。彭某以此从段某某处骗取现金5万元。
  
  检察官提醒: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公务员队伍“逢进必考”,掌握着权力的国家机关干部更要率先作表率。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彭某打着县领导同学的旗号,以“公务员”“带编制工作名额”等为诱饵骗财,竟然屡屡得手,令人反思,这反映出向往公务员队伍的少数人的一些心态,因为缺乏对公务员进编程序的了解,希望“走捷径”的欲望被有着不良企图的人利用,非但饭碗没找着,反而钱财散尽。
  
  骗术二:高利引诱,虚构工程“暗度陈仓”
  
  犯罪嫌疑人彭某从2007年9月开始租住在被害人贺某家里,平时跟贺某聊天时称自己认识县领导、承包了很多工程,骗取贺某的信任。2009年12月26日,犯罪嫌疑人彭某谎称自己的朋友在攸县搞煤矿需要投资资金,每年有88%的分红,诈骗被害人贺某现金10万元。得手后彭某将钱用于自己赌博挥霍。2010年12月26日彭某从中拿出6万元交给贺某,谎称是投资的分红。到2011年12月26日的时候,彭某因为赌博输光了钱,便谎称2011年的7万元分红已全部并入了之前的10万元本金中一起作为投资。
  
  2011年7月的时候,犯罪嫌疑人彭某向被害人凌某谎称自己在茶陵县承包了很多工厂,需要投资,每月能有15%的分红,骗取凌某现金8万元。2011年9月12日,彭某向凌某谎称这8万元投资本金有2万元分红,将分红并入本金后重新与凌某签订一张10万元的字据。2011年11月上旬的一天,彭某从诈骗所得中拿出1万元交给凌某,谎称是投资分红,骗取凌某的信任。2011年11月22日,犯罪嫌疑人彭某向被害人凌某谎称自己还有另外一个工程需要投资,再次骗取凌某15万元现金。
  
  检察官提醒:对于他人介绍的工程投资,尤其要长个心眼,切不可被高利息、高分红等表象迷惑,最好采取实地考察项目的方式,详细了解工程手续,摸清实情,确保投资稳妥,防止投资“打水漂”。
  
  骗术三:冒充房主,卖房收取定金
  
  2012年2月22日,犯罪嫌疑人彭某向刘某谎称自己有一套安置房要出售,刘某信以为真,就带侄女段某向犯罪嫌疑人彭某买房,彭某向段某索取买房定金65000元,该款已被彭某挥霍。
  
  检察官提醒:买房不能听信他人一面之辞,在“卖方”未出示任何房产权属证明的情况下,即交出定金极有可能致自己于不利的地位,应事先到相关房产管理部门、安置房的开发管理部门了解权利归属等真实情况,以防上当受骗。
  
  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来源:红网

作者:陈文雅 林智彪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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