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事关劳动者和企业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岳阳市制定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类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保证金是指以强制性措施,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按照规定比例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银行所监管的账户存入的专项资金,在企业未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时,作为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应急资金。未缴纳保证金的项目,建设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办法明确,单个工程项目预存保证金不低于工程造价的3%,不高于200万元;除应急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需提前支取的情形外,保证金不得提前支取。
来源:红网
作者: 李亦恩
编辑:曾小颖 实习编辑 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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