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2日下午,犯罪嫌疑人邓某、刘某和尹某(已另案处理)三人来到攸县联星街道办事处震林中学的操场,找到在校学生张某和何某,敲诈何某50元钱,并对张某说:“钱少了,你再去搞一点。”然后张某在邓某等人的余威下找到另外2名同学索要了40元钱,并把钱交给了邓某等人,邓某、刘某拿着敲诈来的90元钱扬长而去。
2015年3月3日下午,邓某和刘某等人追赶震林中心学生张某来到攸县文化路,敲诈张某钱财后,邓某提议在路上随便找一个学生敲点钱用,后学生周某骑车经过,邓某等人将周某围住索要钱财。经周某报案,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将邓某、刘某等人抓获归案。经查明:2014年9月至2015年3月,邓某、刘某等人在攸县震林中学、文化路、网吧等地采取暴力或暴力相威胁等手段敲诈学生零用钱17次之多,对当地学生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来源:红网
作者:洪溪 汤正需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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