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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5.23”交通事故司机被逮捕

来源:红网 作者:杨坚 成崔巍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 吴若兰 2015-06-04 13: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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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新宁站6月4日讯(分站记者 杨坚 通讯员 成崔巍)6月4日,新宁县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对“5.23”交通事故的犯罪嫌疑人祖某批准逮捕。
  
  5月23日,湖南沅江人祖某独自驾驶湘A27851大型普通客车(该车系祖与他人合伙购买,挂靠在长沙新干线运输有限公司名下)搭乘某旅行社组织的52名乘客和1名导游从长沙出发前来新宁。
  
  自案发当天早上7时许至案发时11时30分,祖某已连续驾驶4小时以上,且途经邵阳市宝庆服务站时,仅停车几分钟让乘客上厕所,少于国家规定的20分钟休息时间。当车辆从G207国道行驶至新宁县回龙寺镇S218线0KM+800M路段时,尽管雨天路滑,祖某在转弯下坡前不减速反而以五档轻踩油门行进。后见坡长且车行速度越来越快,祖某才拉反速器。因车速一直没有缓下来,祖某再踩刹车。此时,车辆已完全失控,接着车辆向右甩尾横滑。由于祖某在上车前未按法定义务提醒并要求每个座位的乘客系好安全带,也未引导乘客将行李放入车厢下部的行李舱,车辆在侧翻、横滑过程中一直处于“上重下轻”的状态,并导致较多乘客被甩出车外,造成4名乘客当场死亡,4名乘客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多人不同程度受伤。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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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坚 成崔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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