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湘潭实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三年来的一个缩影!
三年时间,湘潭市、县(市)区坚持以“奖到心动、罚到心痛”的奖惩机制,“明查暗访、大评小奖”的考评机制和“坚持首责、尊重首创”的工作机制为抓手,积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多方保障投入、创新工作思路,使全市农村环境卫生明显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明显提高。
强化职责意识争取多元投入
2012年5月,市委市政府站在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作出重大决策,在全市53个乡镇、1231个村全域开展为期三年的首轮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从那时起,各县(市)区普遍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联点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户的责任制。
湘潭县委县政府将环境卫生整治纳入评价、推荐、考察支村两委班子范畴,全县各村都明确了1人兼任村环境卫生专干,同时按照每200-250户配1个保洁员的标准配备村级保洁队伍。
韶山市对乡镇、市直单位、双管单位、驻韶单位、村(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组织领导、职能职责、考核办法、计分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各乡镇分别成立了书记、乡镇长负总责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雨湖区严格落实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目标任务,每季度定期听取各成员单位的完成情况小结。如区委宣传部在宣传发动方面、区环保局在农村生活污水整治方面、区商务局在农贸市场整治方面的具体措施和成效,全方位拓展整治工作的力度和深度。
岳塘区荷塘乡结合创卫工作实际,成立了由乡长担任组长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分解任务,统一协调,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各部门合力抓、有关部门具体抓的领导机制。
在健全机制的基础上,全市采取政府主导、乡镇配套、部门支持、村组和农户自筹相结合的办法,加大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投入。市财政每年设立了1200万元的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专项资金,以奖代投。
各县(市)区都建立起财政投入为主、争取支持和社会投资为辅的投入机制,并整合环保、农业、爱卫、“一事一议”等项目资金,三年共计投入近2亿元。
深入宣传发动严格考评制度
三年来,各县(市)区始终把宣传引导群众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平台,高密度、多角度、全方位宣传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动态、工作举措、成功经验、典型人物。
湘乡市多措并举营造了宣传全覆盖、群众全发动的舆论氛围,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由“要我做”逐步变为“我要做”。
韶山市市直各单位每周五由主要负责人带队,到责任区域进行文明劝导和路段保洁。村级组织则充分发挥共产党员、老协会、妇女组织的作用,开展各项工作。
市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认真组织每月一次的暗访和每个季度一次的明查。在检查过程中做到认真细致、公平公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每个季度讲评一次并奖罚兑现。各县(市)区、乡镇(办事处)也根据市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考核考评工作。目前,市对县(市)区、县(市)区对乡镇、乡镇对村、村对户的4级考评体系已逐步建成。
变化可圈可点成绩有目共睹
三年前,很多农民群众觉得,搞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投入大、困难多、矛盾多,只怕政府说的是空话、套话、不切实际的话;就连部分基层干部也很担心,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能否坚持长久、能否取得实效,因为这项工作涉及面大、涉及人口多。但三年后的今天,在各级有关职能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全市农村保洁、马路市场整治、“三边”(屋边、路边、水边)绿化、养殖污染治理、病媒生物防治等各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在去年举行的一次“骑行乡村、扬美曝陋”活动中,60名骑行志愿者分6条线路分赴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雨湖区观察,他们最大的感受就是“原来随处可见的垃圾,现在找不到了”、“原来农民群众怕不真搞,现在怕不再搞”。
据统计,三年来各县(市)区和乡镇共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500多次,参加人次达到60万人次以上,清运陈年垃圾6万多车,整治河道230余公里,清理塘、坝、水库等水体3.5万多亩,垃圾围城、围镇、围水、围路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新建12个农村集贸市场,较好地解决了马路市场脏、乱、堵的乱象。累计完成500公里的公路绿化、20公里的水渠绿化、2万户的庭院绿化,完成193户中小型养殖场治理,建成排污以及污水管道4200米,为实现空气净化、环境美化奠定了基础。
来源:红网
作者:黄武平
编辑:刘飞越 实习编辑 熊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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