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2日,犯罪嫌疑人龙某打电话给被害人汤某谎称自己能通过私人关系筹集320万元的资金,要在攸县皇图岭镇共和村和醴陵市船湾镇玉堂村之间建一座跨河大桥,并问汤某是否愿意承包建桥工程。当天,龙某便将汤某带至谎称要建桥的地方考察,汤某初步衡量后认为建桥有钱可赚,便同意承包建桥工程,同时又邀请被害人陈某共同承包。
2013年3月13日,龙某为进一步取得汤某、陈某的信任,邀请共和村易某和玉堂村村主任谭某一起到“实地”考察并请吃饭,并不知情的易某和谭某均表示修桥是好事,可以为乡亲们带来便利,并信以为真。事情谈妥后,龙某与汤某、陈某签订了“承包建桥协议”,协议签订后龙某要求施工方汤某、陈某交五万元的定金,并出具了收条。龙某骗到钱后马上离开攸县,汤某和陈某经几次联系未果之后,方才领悟到自己上当受骗了,于是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经查实后将犯罪嫌疑人龙某列为网上逃犯,并全力追逃。
2015年3月,龙某抱着侥幸心理来到建设银行办理业务,被银行柜员发现系网上逃犯,及时被闻讯赶来的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到案后,龙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逃亡的这两年过得暗无天日,家不能归,亲人也不敢见,四处躲藏,每天活得胆战心惊,如果可以重新选择,绝对不会再违法犯罪。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当中。
来源:红网
作者:洪溪 贺晓鸽
编辑: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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