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6月13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肖洋桂 通讯员 盛俊杰 黄乐)大白天频频砸破街头车辆的车窗,进而盗窃车内财物。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连续作案12次,盗得现金和物品总价值29.9878万元。来自重庆的男子张某和赵某,经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近日,法院对二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和5年6个月,并各处罚金3万元。
2014年8月2日15时,赵某、张某及另一人(另案处理)在长沙县星沙镇一家饭店门外,砸破被害人夏某停放在此的一辆丰田车,盗得其车内现金15000元、价值6000元的高档香烟7条。随后3人又溜至长沙市湘江世纪城一家商铺门前,砸破停放在此的一辆奔驰越野车车窗玻璃,盗得车内现金5000元。紧接着又撬开附近一辆丰田霸道车的门锁,盗得其内现金150000元。
在8月2日至27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赵某等3人连续作案12次,最多时一天内连续行窃4次。2014年10月15日,张某、赵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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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肖洋桂 盛俊杰 黄乐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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