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常德6月23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双 实习生 杨卓 通讯员 邓杰)6月23日,常德市澧县法院通报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王进(化名)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王进是澧县官垸乡人,一直以来都没有正当职业。
去年5月,王进冒充镇卫生院医生,以为住院病人“检查”身体为由盗窃病人财物,被澧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刑满释放后,王进决定重操“旧业”。去年12月到今年3月,他在澧县盐井镇、梦溪镇,冒充民政局工作人员或寺庙的和尚,以替被害人检查身体为由,盗窃作案4次,盗窃现金13028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王进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又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红网
作者:刘双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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