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中为梅家田派出所送来锦旗
红网宁乡站6月23日讯(分站记者 范婷)“如果不是这证据确凿,不敢相信这事是自己人做的。”6月18日,宁乡县某设备租赁公司的负责人李永中为梅家田派出所送来一面锦旗,直赞民警办案入神,利用“天网”视频监控系统,仅用三天时间就将被盗的电缆线追回,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2万元。但让人吃惊的是,案犯郭某(男,33岁,山东籍)居然是该公司的在职员工,而郭某尚在缓刑期间,而公司曾为其担保花费2万。
据了解,6月11日上午梅家田派出所接到李永中报警称,其公司仓库内价值近2万元的电缆线被盗。接到该警情后,派出所所长刘健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案发地点进行勘验走访调查,办案民警分析犯罪嫌疑人盗窃如此多的电缆线后肯定要使用交通工具进行转移民警通过调取案发地周围的视频监控,发现一台载有疑似电缆线的皮卡车。侦查人员立刻找来李永中对视频中的嫌疑车辆进行辨认,辨认结果出乎侦查人员的意料,该嫌疑车辆竟然是李永中自己公司的作业车辆,而车内物品就是被盗的电缆线!
李永中回忆,案发当天该车辆是其公司的一个郭姓员工在驾驶。侦查人员马上调取了郭某的情况,发现该山东籍郭姓男子曾有过盗窃前科并处于缓刑期间,该男子被侦查人员列为重点怀疑对象。由于郭某在宁乡无固定的居所,到公司上班的时间也不固定,民警只能不间断地在其工地进行蹲守。6月15日犯罪嫌疑人出现在工地,民警马上将其进行控制。
“实在无法理解。”得知郭某是小偷,并把公司重要的电缆当做废品卖出这一事实,李永中连连摇头,实在是不能理解郭某的行为。据李永中介绍,郭某去年6月进入公司,从事设备维护,工资是每月7000元,上班时间灵活自由。在他进入公司不久后,由于盗窃被判缓刑两年,公司并未将其开除,还花费2万元为其担保,至今这一笔费用还未还给公司。
经过审讯,犯罪嫌疑人郭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盗窃电缆线的犯罪事实,郭某称,6月10日白天,公司仓库无人值守驾驶公司的皮卡车将仓库内的390多米电缆线偷走,并以3000的价格卖给废品回收店的犯罪事实。据民警介绍,郭某将接受法律的制裁,而为其销赃的废品店也将被追究相关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范婷
编辑:曾小颖 实习编辑 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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