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邵阳6月26日讯(潇湘晨报通讯员 贺力平)担任一百货公司采购主管的田某因购进货物质量不合格没拿到公司承诺的工资和业务提成,本来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但他却选择了侵占公司货款。6月25日,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处田某有期徒刑五年。
2012年,田某通过应聘到邵阳市某百货公司工作。工作勤奋的他很快就提拔为采购主管,负责非生鲜类食品的现金采购工作。2013年,田某因采购的食品发到公司后被查出质量不合格,公司认为田某有责任,就扣发了田某此次采购的工资、奖金和提成六万多元。他多次和公司协商,但因公司与供货商没有决算结账,也就没有将工资和业务提成付给田某,田某不满,心生怨恨。从2013年12月份开始,田某将公司汇入其账户内的15万余元货款侵占,没有辞职便离开了公司,逃至广东,并将所有侵占的货款用于赌博且全部输掉。
来源:红网
作者:贺力平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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