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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两少年“敲竹杠”被判刑

来源:红网 作者:李涛 陆义 编辑:杨洁 2015-06-29 14: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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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湘潭站6月29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李涛 通讯员 陆义)两名17岁的少年在辍学后到处“打流”,并以自己的“老弟”被人打了为由,到处“敲竹杠”抢劫或盗窃他人钱财。6月28日,记者从湘乡市法院获悉,彭某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7000元;罗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

  彭某,长沙县人;罗某,湘乡市人,两人读完小学就辍学在家。2014年4月15日早上7时许,两人来到湘乡市某网吧门口,以“老弟”被打了为由拦住被害人胡某,并强行把胡某带至附近一居民楼的楼梯口,采用言语威胁的手段,抢走胡某一台白色华为牌3C智能手机。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9月至2014年11月期间,彭某与罗某先后来到湘乡、韶山等地,采取与上述类似的作案方式,实施抢劫作案,其中彭某作案12次,抢得7600余元及手机等财物;罗某作案4次,抢得4200余元及手机等财物。2014年10月30日晚上,彭某在湘乡市金薮乡某单位负责人李某的办公室休息时,盗走李某现金4500元及香烟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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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涛 陆义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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