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来,资兴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推动形成了主动学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实现了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与基层组织和群众互利双赢和矛盾纠纷明显减少、群众上访明显减少、案件发生明显减少“三个减少”目标,有效地促进了资兴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在全省起到了良好示范效应,具有实用性、推广性、典型性、示范性等特点。
来源:红网
作者:何志强 盘书进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 吴若兰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来源:红网
作者:何志强 盘书进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 吴若兰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