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衡阳6月29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覃剑 实习生 钱雪薇)6月26日凌晨,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湘江大桥桥底一公交车停车场起火,十台公交车、一台小车被烧毁,大桥部分受损。6月28日晚,潇湘晨报记者从衡阳市公安局获悉,该火灾为人为放火,犯罪嫌疑人王某生已被刑事拘留。
警方的通报称,事件发生之后,市公安局迅速组织精干力量开展调查工作,经过不到24小时的持续侦查,现已查明该事件为一起刑事案件,系人为放火,犯罪嫌疑人王某生已于6月27日14时20分被抓获,其对放火事实供认不讳。
28日晚上8点半,潇湘晨报记者从衡阳市公安局获悉最新消息,犯罪嫌疑人王某生,男,现年54岁,单身,衡阳市石鼓区松木乡人,文盲,曾因强奸罪被判刑,现为一超市勤杂工。目前,王某生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来源:红网
作者:覃剑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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