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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首起涉林刑事案件抗诉获胜

来源:红网 作者:杨云光 汪建华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 吴若兰 2015-07-01 10: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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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城步站7月1日讯(通讯员 杨云光 汪建华)近日,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城步人民检察院抗诉的霍某等人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一案进行了改判,增加了刑期,撤销了城步人民法院(2014)城刑初字第57号刑事判决,霍某等五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和三年。一起破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境内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刑事案件终于划上了句号。
  
  2014年11月11日,城步人民法院对霍某等五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二年,并全部执行缓刑。2014年11月20日,城步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支持抗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审理后作出了上述判决。
  
  2013年4月期间,霍某、霍某、黄某、杨某结伙多次到城步金童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明竹老山片区山场内和广西资源县银竹老山自然保护区境内盗采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南方红豆杉6株,然后将树蔸挖走;同时还在上述山场盗挖别人伐后留下的南方红豆杉树蔸3个。9个树蔸12000元全部卖给广西何某用来加工,案发后被全部追回。
  
  近年来,破坏野生动植物的案件时常发生,城步森林公安机关坚持露头就打,让违法犯罪分子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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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云光 汪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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