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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女子被误认为小偷 丈夫去理论遭殴打

来源:红网 作者:马青松 刘倩 编辑:周洁 2015-07-10 09:3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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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湘潭站7月10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马青松 通讯员 刘倩)背着竹篓采完茶籽回家,不料摔在邻居家的坪里。由于自己采的茶籽与坪里的茶籽混在一起,还被邻居的亲戚误认为偷东西,招来一顿打。7月9日,这起发生在昭山示范区昭山乡的邻里纠纷,得到彻底解决。事发5年后,受伤的村民终于拿到了赔偿款。
  
  每年的9、10月份,是油茶籽成熟的季节。在昭山乡,村民都忙着到自家承包的山地采摘茶籽,一般晾晒在房前的坪里。
  
  陈敏和丈夫张毅在后山种着一片油茶树。2008年10月的一天,陈敏到山上采摘茶籽,背上的竹篓装满后下山回家。当她经过邻居杨亮侄儿家时,一不留神踩到了晒在坪里的茶籽,连人带竹篓摔在了坪里,茶籽也散落一地。
  
  简单查看身体没大碍后,陈敏蹲在坪里,想把散落出来的茶籽装进竹篓。而这一幕,恰巧被路过的杨亮撞见,他误以为陈敏是来偷茶籽的。
  
  杨亮要求陈敏把竹篓里的茶籽都倒出来,陈敏解释她是不小心摔了跤,但对方根本听不进去。
  
  见陈敏执意捡拾侄儿坪里的茶籽,杨亮也来了脾气,不由分说把竹篓掀翻,还动手把陈敏打了一顿。陈敏回家后,把事情告诉了丈夫张毅。几天后,张毅到杨亮家理论,要求对方赔礼道歉,杨亮又用扁担和柴刀对张毅一顿乱打,经鉴定张毅构成九级伤残。
  
  2009年,张毅将杨亮起诉至岳塘区法院,请求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经过审理,岳塘区法院依法判决杨亮一次性赔偿张毅各项损失4万余元。不服气的杨亮在判决后既没上诉,也没按时履行赔偿义务。
  
  为了尽快拿到赔偿款,2010年,张毅只好申请岳塘区法院强制执行。杨亮在支付了1.45万元后,总是躲着张毅。几年下来,张毅只拿到了1.92万元执行款。
  
  2015年,经过岳塘区法院多次上门做工作,最终由杨亮的儿子一次性支付了1.5万元给张毅,双方的矛盾总算得到化解。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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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青松 刘倩

编辑: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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