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查机关查明,2014年11月至2015年3月底,被告人彭某多次窜至茶陵县城关镇,采取砸车窗或拉车门的方式盗窃作案8起(其中仅2015年3月份作案7起),被盗物品总价值约4万元。
最近,“砸车玻璃”案件频发,从办理案件的情况来看,此类案件多以取财为目的。检察官温馨提示广大市民,车辆停放尽量不要放置现金、高档烟酒、茶叶、笔记本电脑、手机等贵重物品,避免巨大损失发生。
来源:红网
作者:陈文雅
编辑:王津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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