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要求全州法院开通涉重点工程、重点企业案件绿色通道。对涉重点工程、重点企业案件,实行“一减四优先”,即减少诉讼环节、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搭建法院与企业对接平台,推进审判进园区进企业,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定期组织经验丰富的法官为重点工程、重点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引导,解决法律疑难问题,帮助企业运用法律武器维权。建立个案回访制度,对涉案的重点工程和重点企业,在审理、执行后及时进行回访,听取企业建议意见。
《意见》强调,要严厉打击影响重点工程推进和重点企业发展的刑事犯罪。要依法调处涉重点工程、重点企业的民商事纠纷,充分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化解矛盾纠纷。要妥善化解涉重点工程和重点企业的行政纠纷,既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要加大涉重点工程、重点企业案件执行力度。
来源:红网
作者:章雪
编辑: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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