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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一患病女子遭丈夫嫌弃 法援为她找回尊严

来源:红网 作者:吴珊 郭勇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谢芬 2015-07-28 10: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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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湘潭站7月28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吴珊 通讯员 郭勇)因为身患恶疾,与她共同生活了多年的丈夫开始嫌弃她,甚至提出离婚,这让家住湘潭县排头乡的阳艳萍(化名)痛苦不已。7月27日,阳艳萍在援助律师的帮助下,通过判决离婚,并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
  
  2007年,阳艳萍刚满18岁,为了梦想她南下广州打工,在那里她认识了现在的丈夫戴志高(化名)。因为是湖南老乡的缘故,两人特别投缘经常见面,很快就确立了恋爱关系。他们交往了两年,等到双方达到结婚年龄,于2009年7月31日办理了结婚登记。
  
  婚后,阳艳萍随丈夫住到了宁乡老家,又相继生下了两个女儿,家庭一直和和美美,周围四邻都羡慕不已。
  
  命运就是这么爱开玩笑,2012年5月,阳艳萍觉得浑身无力,到医院后被确诊为慢性肾炎。她的病情发展得很快,一个月后,经湘潭市中心医院诊断为:系统性红斑狼疮、狼疮性肾炎;低蛋白血症;低钾底钙血症;肝内胆管多发结石,胆囊炎。而这时,阳艳萍才23岁。
  
  阳艳萍以为自己重病会让丈夫戴志高心疼怜惜,谁知道丈夫的态度却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他的变化让阳艳萍伤心极了,但她总是安慰自己:“只要我尽快把病治好,他一定会回心转意。”
  
  时间又过了两年,阳艳萍的病还是没有大起色。一天,她却收到了法院传票,原来丈夫已向当地法院起诉离婚。这个消息比当初她收到诊断书的打击更大,阳艳萍的病情更加严重了。
  
  阳艳萍的家人把女儿的遭遇反映到了湘潭县法律援助中心。
  
  这起特殊的离婚案件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震动”。庭审中,援助律师到庭为阳艳萍努力争辩,最终法官当庭宣判:准予戴志高和阳艳萍离婚,戴志高支付阳艳萍经济补助费5万元,两个女儿由戴志高抚养。

来源:红网

作者:吴珊 郭勇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谢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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