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先后对扶贫开发工作作出了系列重要部署。按照中央、省委要求,湘潭高度重视扶贫攻坚工作,并将其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去年湘潭市贫困人口减少1.7万人,贫困村面貌发生显著变化,扶贫开发工作取得较大成效。然而根据湘潭提前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要求,减贫脱贫任务依然不轻,湘潭市目前仍有省定贫困村65个,贫困人口10.1万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关于实施精准扶贫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决议要求,日前,湘潭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精准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审议稿)。
根据《意见》,湘潭精准扶贫开发工作的目标为“一提前、两实现、三达到”,即城区、韶山市提前到2015年底基本实现贫困人口脱贫;2017年底前省定65个贫困村实现“摘帽”,10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65个省定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达到湘潭市平均水平,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万元以上,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生活水平达到当地平均水平。此外,还将通过突出民生托底保障“全覆盖”、突出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突出培育产业“强支撑”、突出培训就业“拔穷根”、突出基层组织建设“建堡垒”等举措深入实施精准扶贫,强化工作措施,加快贫困村全面建成小康、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加快推进精准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审议稿)。会议指出,加快推进精准扶贫开发工作,是中央、省委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和部署,湘潭市上下必须全力贯彻落实,加快推进。会议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内容,同时把湘潭市扶贫开发工作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工作有机结合,在注重“输血”的同时,更注重“造血”,把扶贫工作真正扶到老百姓心坎上,为湘潭市提前建成全面小康打下坚实基础。
根据会议要求,对《关于加快精准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审议稿)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提请中共湘潭市委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扩大)会议进行审议。
来源:红网
作者:曾晓蓉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谢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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