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张家界站8月8日讯(通讯员 涂明珠)8月6日,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嫌制造毒品案。该案系全市第一起制造毒品案件,其涉案毒品数量系全市涉毒案件之首。
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5月,被告人张某某与被告人周某某二人通过电话联系,以化名从四川成都、湖北武汉、贵州铜仁等地陆续购买了制毒原材料并运至桑植县陈家河镇耳洞坪村庙塔组周某某家中,并于同年6月11日开始制造冰毒。6月13日凌晨2时许,张家界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在周某某家中将正在制造冰毒的二人抓获,当场查获一批制毒设备、大批制毒原材料及正在进行制毒作业的流水线一条,并查获甲基苯丙胺含量为76.1%的酒红液体5.903千克;甲基苯丙胺含量为63.2%的淡黄色液体0.977千克;甲基苯丙酮成份的淡黄色液体9.3千克。公诉机关认为,二被告人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购买大量制毒设备及原材料制造冰毒,数量巨大,并制出含甲基苯丙胺成份的液体6.88千克,其行为应当以制造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因该案案情重大,将择日宣判。
来源:红网
作者:涂明珠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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