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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车辆易自燃 长沙县消委提示定期维护并买自燃险

来源:红网 作者:赵鹏 王孟龙 编辑:周洁 2015-08-11 15: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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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县站8月11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赵鹏 通讯员 王孟龙)夏日炎热,不仅人不舒服,车也同样受到高温考验。6日,本报曾报道在华润凤凰城小区康祺健身会所前的停车场,一辆红色马自达小车自燃,致使车头全部烧毁。车辆自燃,不仅造成财产损失还有可能危及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对此长沙县消费者委员会发布消费警示,在炎热的夏季,车主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汽车发生自燃,养成定期保养、检修车辆的习惯。
  
  无独有偶,8日下午,万家丽北路上靠近湖南安全职业技术学院处,也发生了一起车辆自燃事件,车前半截烧毁,车辆报废,所幸车主陈先生当时不在车内,并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后,陈先生找到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但是由于陈先生在购买车辆损失险时,并未选购自燃险,所以无法享受赔偿。
  
  对此消委工作人员表示,汽车自燃一般是由于电气线路、输油管等老化或被破坏而引发的。车辆一旦出现电路短路,就会有局部温度异常升高的情况。如果汽油管、机油管也同时有破损,则极有可能引发冒烟甚至起火自燃。
  
  为了避免这些线路、油管老化造成自燃,消费者最好定期对车辆的电气线路进行检修,尤其是使用已经超过6年的车辆更要及时进行检修保养。同时也建议车主不要去私自改装车辆,一旦是非专业人员进行改装,极有可能对车辆电路造成损坏,带来严重安全隐患。
  
  做好维护保养后,车主也尽量不要在车内放置一次性打火机、充气式火机、充电电源、发胶、空气清新剂等易燃易爆物品,车辆一旦受到高温暴晒,车内温度急剧升高,这些易燃易爆物品因外界温度压力的变化,极易引燃车辆。
  
  若是在行车过程中发现驾驶舱内有异味、异响等非正常现象,消费者应立即停车断电检查,若是发现车辆有烟雾产生,可立即使用车载灭火器灭火降温,如果火势已经无法自行控制,则应快速远离自燃车辆,设置安全警示牌,并报火警求助。
  
  最后,消委提醒广大车主,车辆自燃造成的损失不在车辆损失保险赔付范围之内,因此消费者可以考虑在购买车辆损失险时选购自燃险。如果因车辆自燃引发车辆质量纠纷或保险消费纠纷,消费者可向消委投诉,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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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鹏 王孟龙

编辑: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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