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8月14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王诗颖 实习生 李媛 陈燃)8月13日中午11点左右,记者来到香樟兰亭小区。住在六栋二十楼的小区业主陈先生抱怨说,自己楼栋三十二楼有一家比较大的住宅改成的私家菜馆,基本都是老板的熟人去那里就餐。平时经常看见陌生人来来往往,而且偶尔会和一些身上散发着酒味的人同乘电梯。会看见一些泔水运送下来,“让人看起来很不舒服”。楼层的天台也被无偿占用,充满辣味的油烟随意排放。
随后记者来到六栋三十二楼的绿枝苑菜馆,菜馆内有八个包厢,老板告诉记者,菜馆在今年一月份才开业,并且用的住房也都是自己购买的,平时也只在吃饭时开始营业,每天两到三桌的客人。当记者要求查看相关文件证明时,老板并没有给出正面的答复。除了6栋32楼的住宅被改为菜馆,5栋的18层、11层的一部分也均被改造成了餐馆。
针对小区业主们反映的情况,记者来到长沙广电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物业客服主任表示,收到业主投诉后,2015年六月份,物业向社区、城管、住建等政府部门提交了相关材料,七月份,政府部门也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调查,并对这样的现象下发了违章整改通知单,“但是业主未按规定整改。”
金州律师事务所武继良律师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7条规定(见左侧),“住改商”如果未经过其他业主的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可以要求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如果未达成一致,业主可以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进行解决。
来源:红网
作者:王诗颖 李媛 陈燃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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