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2岁的刘某系湖南衡东县人,曾有多次冒充警察招摇撞骗的前科。2015年4月21日,刚刚刑满释放1年多的刘某再度重操旧业,买来假警服和仿手枪打火机,窜至株洲市芦淞区体育路一茶楼,冒充株洲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某大队中队长“刘某”与被害人闫某套近乎,在“装备”的掩饰下,刘某很快取得了闫某的信任,双方互留了电话号码和住址。次日,刘某主动找到闫某家中,以自己修车差钱为由骗得被害人闫某1500元;数日后,刘某又用同样的方式骗得被害人余某500元。
被害人闫某在案发后电话联系“刘某”,不料电话已无法接通,于是到株洲市公安局打听“刘某”,才知自己被骗。由于被告人刘某具有明显的外部特征,左耳下方长有一个瘤子,很快,公安民警就在大街上巡逻时逮住了这个“假警察”。到案后,被告人刘某对其冒充公安机关人员招摇撞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来源:红网
作者:吉群芳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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