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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伙同医生伪造病历欲救子 涉嫌包庇罪同获刑

来源:红网 作者:朱倩 吴翔 编辑:周芬 2015-08-20 15: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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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8月20日电(通讯员 朱倩 吴翔)儿子涉嫌抢夺罪被捕,父母伙同医生伪造病历欲帮儿子开脱。8月19日,由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某某、文某某、孙某涉嫌包庇罪一案开庭公审。其中,刘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文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两年,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儿子涉嫌抢夺罪被捕 父母欲以狂躁病“救”子
  
  2013年12月,刘某某和文某某的儿子文某因涉嫌抢夺罪被刑事拘留。着急的父母为使他们的儿子逃避刑罚,两人商量以文某曾出现精神不正常的状态为由,申请对他进行精神病鉴定。但是,因为文某之前没有确诊过精神类疾病,刘某某和文某某也根本无法提供精神病鉴定所需要的病史等证明材料。于是,他们铤而走险,决定伪造一份证明材料。
  
  2013年底,刘某某通过各种方式、四处联系医生来为文某出具在精神病专科就诊的病历。通过多方引见,终于找到了医生孙某。他们告诉了孙某自己儿子被长沙公安机关抓获的实情,希望孙某帮忙出具一份文某有精神方面疾病的病历。在对文某精神情况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孙某应刘某某要求编造出2012年文某被诊断为“疑似心境障碍、狂躁病症,建议到上级专科医院治疗”结论的病历。其后,为了使病历更显得真实充分,孙某又再次按刘某某请求增加了三次类似就诊病历。
  
  伪造病历竟蒙混过关 多方假证致无罪释放
  
  2014年1月初,刘某某和文某某以儿子文某具有精神病史为由,申请对他进行精神病鉴定,并将两份材料连同伪造病历的复印件一起提交办案单位。申请通过后,同月23日,派出所将文某押往某鉴定中心进行司法精神鉴定。不料,经鉴定中心审查,还缺少同学证明和单位证明等鉴定所需材料。刘某某又急急忙忙自行伪造了一份以文某同学名义的文某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的证明材料、一份以某公司名义的关于文某精神不正常的证明材料,又一次将两份伪造的证明材料传真给鉴定中心。
  
  结果,鉴定中心根据刘某某提供的虚假证明材料,错误地出具了“文某具有双相障碍,目前为有精神病性症状的狂躁,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的鉴定意见。
  
  同年3月6日,为了核实孙某书写就诊病历的真实性,公安局派出所侦查人员对他进行了询问,孙某按刘某某的要求作出虚假陈述。结果,文某被无罪释放。
  
  案件评查发现伪证端倪 重新查办揪出包庇犯罪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一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中,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在发现了该案包庇的线索,迅速成立了专案小组查办。11月7日至12日,分别被告人孙某、刘某某被抓获归案;12日下午,文某某投案自首。刘某某、文某某、孙某被移送望城区人民检察院查办。
  
  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被告人孙某虽然并不是犯意提起者,仅参与部分犯罪行为,犯罪作用明显小于主犯刘某某和文某某,但他应要求出具虚假病历,且在公安机关核实病历真实性时做出虚假证言陈述,应该认定为此案的从犯。被告人刘某某、文某某、孙某明知文某涉嫌犯罪,出具假证明材料,帮助其逃避刑事责任追究,应当以包庇罪追究三人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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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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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倩 吴翔

编辑: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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