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初,广东省揭阳市某服装公司采购员万某为公司采购了一批布料,但供应商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于是万某向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提议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何某当即同意了。随后,万某与株洲市攸县某公司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万某先后六次以票面金额6%的开票费为公司购进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100份。后来,何某拿着这100分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当地国税部门进行认证抵扣,骗取国家抵扣税款169万元。
2014年10月,株洲市公安局将攸县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指定株洲县公安局管辖。案发后,2015年7月30日,犯罪嫌疑人何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主动上缴违法所得169万元。同日,株洲县公安局决定对何某取保候审。
来源:红网
作者:陈磊
编辑: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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