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湘潭县杨嘉桥镇的两户村民,因在相邻土地上建房引发纠纷,闹到当地政府。政府工作人员为了解决问题,要求双方出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结果发现,两人办理的使用证均系过期废证。经调查,两人终于承认,证件是花钱在国土员赵某处买来的。
赵某曾系湘潭县国土资源局杨嘉桥镇国土资源中心所国土员,负责湘潭县杨嘉桥镇峡山口、雁平灌渠的农民建房办证。经查发现,2012年12月至2014年5月期间,赵某多次利用农民办理建房手续的机会,收取村民办证费用,并据为己有。为应付建房村民的发证要求,赵某将已经过期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发放给建房村民。至案发时,赵某共计侵吞办证费用3万余元。
来源:红网
作者:冯叶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谢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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