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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院多举措保护台胞合法权益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文闻 禹爱民 编辑:何冰 2015-09-08 21: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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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宇先发布新闻。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宇先发布新闻。)

  红网长沙9月8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郑涛 通讯员 文闻 禹爱民)9月8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全省法院涉台审判和涉台司法互助工作的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并同步发布了一批涉台司法审判及司法互助工作典型案例。
  
  自2009年4月至2015年6月底,湖南法院共审结涉台民商事案件493件,其中民事案件384件,商事案件99件。共办理涉台送达文书、调查取证及申请认可台湾判决司法互助案件2983件,其中办理协助台湾地区送达文书案件2438件、协助台湾地区调查取证案件19件,办理请求台湾地区协助送达司法文书案件507件、请求台湾地区协助调查取证案件5件,办理申请认可台湾判决案件14件。
  
  在涉台案件审理中,湖南法院立足两岸关系和谐发展大局,切实实行平等保护。一是规范审理程序。除法定情形外,涉台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审理。在涉台裁判文书制作上,注重辨法析理,使台胞当事人准确地把握大陆法律的具体规定,增强其对实体裁判的接受度。严格执行裁判文书上网制度,除法律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已结涉台案件裁判文书一律上网公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强化司法调解。健全多元化纠纷协调解决机制,注重调动和把握台胞当事人的调解意愿,积极释明司法调解制度的优越性,提升台胞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司法调解工作的认同。
  
  三是加强司法互助。2014年,湖南高院率先制定了《关于办理海峡两岸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司法互助案件的实施细则(试行)》,对全省涉台司法互助工作进行全面规范,并设港澳台司法事务办公室,专门办理港澳台司法互助案件。全省各中、基层法院均建立涉台司法事务工作联络人制度,全省法院就涉台司法互助业务进行全省范围专题培训,以此提升涉台司法互助业务的办理质量和效率。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文闻 禹爱民

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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