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21时20分许,衡阳铁路公安处衡阳西站派出所值班室接衡阳西站信号楼电话报称:21时18分,51171次列车(单机)运行到湘桂线衡西至朱家堰区间K7+498m处为防止压人而紧急停车。民警立即出警赶到现场。经现场搜索,在湘桂线K7+560m处北侧水沟里,发现一名伤者。伤者自称陈某,身穿红色连衣裙,白色凉鞋,右额有擦伤,面对民警的询问,该女子不愿多说话,情绪十分低落。随后,该女子被送往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后经了解,伤者陈某现年26岁,系祁东县人,因与丈夫感情不和,遂萌生自杀的念头,在家思考多时决定用卧轨结束自己的生命,今天见火车真正驶来又感觉到害怕,离开股道时不慎滑倒,造成表皮擦伤。民警告诉陈某,其行为不仅对自身造成了伤害,也对铁路运营造成了影响,触犯了法律,并依法对陈某进行了行政处罚。陈某也表示自己太冲动,解决问题的方法太鲁莽,回想起来后怕不已,也后悔不已。
广州铁路公安局衡阳公安处民警温馨提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6条规定,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的,处警告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要依照相关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胡亮亮
编辑: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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