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市民状告湘潭县国土局不作为 因缺乏证据被驳回

来源:红网 作者:李涛 高喜朝 编辑:周洁 2015-09-14 09:21:58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湘潭站9月14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李涛 通讯员 高喜朝)9月8日,一起行政不作为案在湘潭县梅林桥镇政府开庭。当天,湘潭县法院在这里巡回审理,当地镇、村干部百余人参与旁听。
  
  原告龙某诉称,2014年丈夫冯某过世后,她作为继承人向湘潭县国土资源局申请,把丈夫名下的一宗国有商住土地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然而,她的这一要求被湘潭县国土资源局拒绝。无奈之下,龙某一纸诉状将对方告到法院。
  
  法庭上,双方围绕龙某提出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申请,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及申请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展开激辩。湘潭县国土资源局一副局长出庭应诉。
  
  经审理,法庭认为,这个案子中,龙某起诉要求对方履行法定职责,应当提供自己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龙某没有提供,就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法定职责,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
  
  最终,法院当庭宣判,依法驳回了原告龙某的起诉。

来源:红网

作者:李涛 高喜朝

编辑:周洁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5/09/14/1101939.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