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来自南京的李先生在湘潭某超市购物时,选购了某品牌的湘莲,当时该商品标着每盒98元的促销宣传。待李先生付款时发现,这盒促销价98元的湘莲,价格瞬间涨到了128元一盒。李先生认为这属于价格欺诈,但商家称98元每盒的促销活动已于9月30日截止,国庆节期间恢复原价每盒128元销售,营业员没有及时换下促销标牌才导致李先生对商品的价格产生了误会。
对于商场的解释,李先生不认可,于是向12315电话投诉。了解情况后,东方红工商所负责人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工商部门执法人员认为,该湘莲的促销活动结束已有4天,超市这种行为客观上对消费者造成了误解,应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经过工商部门的协调处理,超市同意向李先生赔礼道歉,并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向消费者赔偿500元,同时清理超市的促销广告,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消费者李先生对工商部门的处理表示满意。
来源:红网
作者:陈姿雯 马跃韩
编辑: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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