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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长沙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资金申报工作正式开始

来源:红网 作者:张兴莎 编辑:于佳丽 2015-10-15 11: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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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县站10月15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张兴莎)14日,记者从长沙县创业办获悉,2015年度长沙市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今年的扶持对象不仅包括在长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还将对长沙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予以帮扶,报名截至日期为本月30日。
  
  长沙县创业办工作人员介绍,扶持的高校毕业生分为三类,分别为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普通高校在读期间本专科生、研究生;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普通高校毕业两年以内的本专科生、研究生;湖南省行政区域外普通高校毕业两年以内并已派遣回湘的湘籍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研究生。
  
  高校毕业生申请创业项目扶持资金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自主创业能力,并担任在长注册初创企业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申请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导向和就业需求,具有一定的技术先进性和开发价值,市场前景较好;具有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和固定的营业场所。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申请扶持资金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服务管理人员;能提供基本办公条件,道路、供电、供水、消防、网络等配套设施齐全;年滚动孵化入驻的高校毕业生企业和在孵的高校毕业生企业(个体工商户)不少于30家,带动就业人数不少于200人。其中在长普通高校申报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年滚动孵化入驻的高校毕业生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在孵的高校毕业生企业不少于20家;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在孵高校毕业生企业享受创业扶持政策,组织创业专家服务团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企业问诊等活动,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对入驻高校毕业生企业(个体工商户)给予租金减免,为在孵高校毕业生企业提供人才招聘等人力资源服务;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较好的管理团队,在管理机制、孵化功能建设等方面有创新。
  
  “专项资金对高校毕业生采用无偿资助方式进行,对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采用专项扶持方式进行。”工作人员介绍,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单个项目资金扶持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两名(含)以上高校毕业生合伙创办企业,申请项目扶持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于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及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资金。
  
  拟申报该项扶持资金的单位或个人,需要准备好相关资料,在本月30日前报送至长沙县创业办。若另有疑问,可到所在街道咨询创业办工作人员,也可以直接到长沙县创业办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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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需提交资料
  
  1、扶持项目申请报告和《长沙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资金申请表》;
  
  2、创业计划书(含主管业务介绍、财务情况、项目预算、团队及用工情况、发展规划、市场前景调研及风险分析等);
  
  3、申请专项扶持资金使用计划书;
  
  4、申请人投入资金有效证明;
  
  5、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名);
  
  6、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证件(申报提交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
  
  7、所从事行业的其他所需审批文件;
  
  8、其他需要补充提交的文件。
  
  (二)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及创业孵化基地需提交资料
  
  1、《长沙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申请表》;
  
  2、《长沙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评估认定得分表》;
  
  3、基地设立及基地管理组织批准文件;
  
  4、基地企业或事业法人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基地生产经营情况报告(包括基地建设基本情况、创业服务情况、进驻企业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7、其他相关佐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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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兴莎

编辑:于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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