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要求,秸秆综合利用将按管控专产区和达标生产区、其他区域实行分类指导。管控专产区采取秸秆移除再利用的方式,达标生产区和其他区域则鼓励以还田利用为主的方式。
“在达标生产区和其他区域进行收割的联合收割机需安装和启用秸秆切碎装置,水稻留茬高度应控制在15厘米以内。”县农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除此以外,长沙县还将推动管控区秸秆收储用体系建设,结合省农业委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措施,启动黄花、春华、路口、江背等地5个秸秆收储站建设,实现全县粮食种植大户、合作社、农业企业秸秆全利用。
对于秸秆禁烧区范围,《通知》要求各镇街要在秋季秸秆焚烧高峰期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联合检查组,组织开展巡查、核查。对机场周边、高速公路沿线、铁路干线等禁烧区范围内的焚烧秸秆行为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同时要做好秸秆禁烧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对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落实情况,四部门将在秸秆焚烧高峰期开展联合督查行动,并将其作为农业和环保方面对镇街考核评分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将对禁烧工作作为全市环境卫生十佳十差镇村、生态乡镇村创建工作的约束性指标,实行一票否决。
“事实上,农业局从本月17日起,就安排专人成立了巡查小组,每天上午9点半前往各乡镇巡查,下午5点半撤岗。”县农业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同时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出动流动宣传车、手机短信等形式对农户进行秸秆禁烧的宣传。
来源:红网
作者:蒋志斌
编辑:于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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