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石峰11月12日讯(通讯员 郭雯)男子为防债主讨债,在夜宵店内持枪“防身”。11月12日,株洲市石峰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罗某,以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批准逮捕。 8月11日,公安机关接到线索,称有人在荷塘区某小区的夜宵店内持枪,遂派员赶赴现场。民警在现场抓获罗某,并查获仿制式手枪2把、子弹6发,仿真枪1把,管制刀具3把、手铐1副。 罗某称,当初买枪是为了好玩,让人知道自己有枪就有面子。后来,罗某在外面欠了钱,为防债主讨债,便带枪和杀猪刀“防身”。 来源:红网 作者:郭雯 编辑:刘惟烜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5/11/12/108766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