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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全面实行封山育林10年

来源:红网 作者:刘欣荣 王成林 编辑:周芬 2015-11-18 11: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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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衡阳县站11月18日讯(分站记者 刘欣荣 通讯员 王成林)11月17日,记者从衡阳县得知,衡阳县为实施“生态立县”战略,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推进生态林业建设,在全省率先全面实行封山育林。
  
  11月4日衡阳县就印发了《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封山育林的通告》(蒸政通发〔2015〕28号)2万份,张贴到全县所有村组。
  
  《通告》规定,为加快森林植被恢复和繁衍,按照以封为主、封育结合、因地制宜的原则,衡阳县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到2025年12月31日止,对全县除竹林地和经济林地外的其他所有林地实行封山育林10年。在封山育林期限和区域内,除中幼林抚育和林农少量自用,或遭受较大的自然灾害并经管理部门现场验收的林地清理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林木采伐;禁止采集、采挖、开荒、采石、挖沙、取土、及其他破坏森林资源和林地的活动;禁止狩猎、网鸟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禁止吸烟、烤火、野炊、烧纸或烧香、燃放烟花爆竹及未经有权批准机关许可的爆破、勘查和施工等行为;禁止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禁止坏封山育林管理的其他行为。
  
  违反《通告》及有关封山育林规定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或危害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衡阳县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建立生态林业建设考核考评机制,将生态林业建设纳入县、乡、村三级绩效考核,增加考核考评权重。建立领导干部环境生态保护离任审计制度,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生态建设情况的好坏与其提拔重用挂钩,并实行终身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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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欣荣 王成林

编辑: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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