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今年8月,一个微信名叫“你要幸福”的男子梁某某(男,43岁,益阳赫山区人)通过微信搜索附近的人的功能加了李某为好友,后两人发展为情人关系。其间,梁某某通过微信向李某索要了其裸露照片,并用手机拍摄了两人的裸露视频。
10月,李某向梁某某提出分手,梁某某以公开裸照威胁李某,迫使李某与其保持情人关系。11月,李某再次向梁某某提出分手时,梁某某向李某索要现金1500元,并约在煤炭坝镇某宾馆见面,扬言不给钱,就把裸照发给李某老公并向社会公开。李某无奈之下向派出所报警求助。
煤炭坝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将梁某某带回调查,梁某某对实施敲诈勒索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现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蔡济时
编辑:李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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