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宣传日。为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道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了这次活动。仪式开始前,印发并宣读了《道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的办法》。该办法于12月1日下午,由道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共有11条,对道县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的范围、组织机关、组织形式等作了细化规定,自通过之日起实施。今后,由道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者表决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我们在国家宪法日举行宣誓仪式,不只是完成一个法定的仪式,更是面对国旗签下的一份份沉甸的责任状,面对全县人民递交的一份份庄严的承诺书。”宣誓仪式结束后,道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良英在讲话中指出,国家工作人员要始终保持对宪法的信仰和敬畏,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务实廉政的工作作风,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道县撤县设市做出更大贡献
来源:红网
作者:何文才 蒋玲
编辑: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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