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至7月,潘某某伪造虚假的怀化市工业园华洋铜业公司相关工程建设合同、工业园区移动通信基站工程施工合同、维科顿高科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承建合同等,并利用被告人阳某某等人,冒充怀化市工业园、华洋铜业公司等部门、企业的相关领导,虚构出与工业园区领导关系好、工程真实存在、并由其承包了相关工程的假象,以给彭某甲、彭某乙、孟某甲介绍工程为名,先后骗取彭某甲、彭某乙、孟某甲的合同诚信金、担保金、管理费、工程税费、红包款等各种费用及金戒指一枚。
被害人前往怀化市工业园时,发现阳某某系假扮的工业园领导,遂报案。民警随后将潘某某、阳某某抓获。案发时,潘某某、阳某某已骗取被害人财物价值共计137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欧侠 刘聪聪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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