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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全面启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来源:红网 作者:杨阳 易新姣 编辑:周芬 2015-12-08 11:5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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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湘潭站12月8日讯(湘潭日报记者 杨阳 通讯员 易新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怎么履行的?纪委开展的监督执纪问责效果如何?日前,湘潭市委办印发《关于开展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通知》,明确从2015年12月7日至12月20日,对各级党委、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高规格:由市委常委、市级主管领导带队
  
  今年9月,市委专门下发了《湘潭市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方案明确规定,检查考核工作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对县市区(园区)的检查考核,由市委常委带队;对市直单位的检查考核,由市级主管领导带队,重点检查考核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贯彻落实情况,实行双百分制,其中履行党委主体责任情况100分,履行纪委监督责任情况100分。
  
  此次检查考核是对各级党委、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次全面“体检”,目的就是要把市委管党治党的鲜明态度“亮出来”,把“两个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核心地位“突出来”,通过高位介入,高位推动,进一步传导责任压力。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严格检查考核,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构建权责明晰的责任分解体系、执行有力的责任落实机制、有责必究的责任追究链条,促进各级党委和纪委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多形式:日常考与集中查相结合
  
  检查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和年度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对县市区(园区)检查考核一般按照召开述责述廉暨民主测评大会—听取情况汇报—集中约谈—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听取特色工作汇报—意见反馈的流程进行,全面了解各级党委、纪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如,带队市领导根据平时掌握和检查考核中了解的情况,约谈县市区(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市直单位采取分片集中约谈。重点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的具体要求。
  
  此次检查考核的内容除了对原先方案规定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九个方面的情况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八个方面的情况外,将重点检查“两个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情况、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九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情况、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件和信访突出问题解决情况、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等几个重要方面。
  
  严追责:作为政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检查考核情况将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政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列入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内容。
  
  党委主体责任或纪委监督责任检查考核得分未达到80分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措施不力,受到上级党委或上级纪委以正式文件形式通报批评,未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处和本部门本单位发生塌方式、系统性腐败的;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发生重大办案安全责任事故的。有上述情况之一者,将视为不合格单位。
  
  对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取消领导班子及成员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不合格的单位要召开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并向市委专题报告整改情况,同时抄报市纪委。对整改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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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阳 易新姣

编辑: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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