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郴州12月10日讯(潇湘晨报通讯员 黄志江 黄海舟 向嘉伟)12月8日,郴州资兴警方通报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犯罪嫌疑人唐某已被刑事拘留。
12月4日22时32分,刚结束晚自习的高中学生曹某与胡某,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被一辆轿车撞倒在地,事发后,肇事车辆逃逸。路过行人立即报警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事故导致女学生曹某脑死亡,同行男同学胡某轻伤。
目击者称,肇事车辆是一辆遮挡号牌的红色小轿车。经过8个小时的海量比对、调查,办案民警锁定了唐某为肇事嫌疑人。12月5日早上7时许,办案民警在郴州市内将犯罪嫌疑人唐某抓获。
据唐某供述,4日晚饮酒后,他驾车闯红灯时撞倒两名学生。唐某认为牌号被挡,公安交警一定无从追查。他还故意选择绕路经兴宁镇、波水乡、鲤鱼塘镇到达永兴县城,随后再逃往郴州市内,以此迷惑办案民警。
目前,唐某以涉嫌交通肇事被依法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中。
来源:红网
作者:黄志江 黄海舟 向嘉伟
编辑: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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