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分为两个单元,第一单元主要讨论文化产业立法的基本问题。专家们认为,当前我国文化立法理念日趋成熟、文化经济政策逐步建立、立法前期准备相当充分,但文化立法也面临诸多困难与问题,文化立法应当坚持正确的导向,体现中国的特色。
第二单元主要围绕公共文化服务法及其与文化产业法制的关系展开研讨。专家们一致认为,公共文化服务立法要立得住、行得通、吸取前人经验,明确管理体制,考虑其独特的意识形态特点。
针对“国家文化法制体系研究”课题组起草和翻译的《文化产业促进法(草案建议稿)》、日本《文化艺术振兴基本法》和韩国《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等等材料,与会专家进行了充分讨论,提出了很多建议。与会专家们认为,中国文化产业促进法的立法需要坚持正确导向,体现中国特色,在这个前提下借鉴域外的成功经验,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来源:红网
作者:曾荣峰
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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