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交警提醒:一年记分周期,并不是指自然年

来源:红网 作者:彭晚华 编辑:刘惟烜 2015-12-16 17:13:01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株洲12月16日讯(通讯员 彭晚华)“上午去芦淞交警大队销交通违法,人太多,没时间等。下午又跑一趟,排了40分钟队。”12月16日,湖南株洲市民邱先生告诉笔者,眼看就到年底了,目前他的交通违法记分已经累计达9分,为了防止明年“不小心”被吊销驾照,想在年底之前,赶紧把交通违法记分处理掉,没想到交警部门服务窗口前人满为患。
  
  12月16日下午,笔者在天元交警大队看到,排队处理交通违法的市民排到了服务大厅外。市民孙先生告诉笔者,他前面还有20多人在等,都是销交通违法的。
  
  天元交警大队法宣室工作人员介绍,临近年底,不少车主都想赶在12月31日之前把记分归零,前来处理交通违法的人多,出现“扎堆”现象,导致违法处理中心最近每天都人满为患。
  
  “其实,不少人有了误解。所谓的一年记分周期,并非日历上的自然年,而是从驾驶员初次领驾驶证的时间来计算的。”这位工作人员称,比如,驾驶员的驾驶证在2013年7月25日核发的,那么,记分周期就是当年的7月25日至次年的7月25日,其间记满12分,将重新进行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后重新获得驾驶资格。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目前株洲城区各交警大队都可处理本地交通违章,外地违章则到交警支队去处理。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后,大家不必赶在年底前处理,只要在记分周期内接受违法行为处理即可。

来源:红网

作者:彭晚华

编辑:刘惟烜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5/12/16/1078144.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